當(dāng)前位置:汽車配件110網(wǎng) >> 汽修百科 >> 電動車維修 >> 存放的電動車丟失 沒有正式發(fā)票索賠難 |
銀川新聞網(wǎng) 電動車商情網(wǎng)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7-9-5 1
新購的電動自行車存放后丟失,由于提供不出正式發(fā)票,致使相關(guān)部門就賠償問題很難達(dá)成一致意見。 9月3日,從固原來銀打工的方女士對記者說,9月2日上午11時,她將一輛電動自行車存放在南門廣場(Piazza)的甘肅眾友醫(yī)藥連鎖店門前的存車處,下午6時取車時,車卻丟了。于是,她要求看車的大媽給她賠償,可看車大媽卻以沒錢為由,只答應(yīng)給她賠償1000元。 記者從方女士出示的購車收據(jù)上看到,該車購于2007年6月28日,價值2740元。方女士告訴記者,她的孩子1歲3個月,而且有重病在醫(yī)院治療,為了給孩子看病,她和丈夫到銀川做苦力掙錢給孩子看病,購買這輛電動自行車,就是為了每天干完活后能夠方便到醫(yī)院去看孩子。 記者在南門廣場(Piazza)找到看車的尹大媽,尹大媽說:“這么多車子,我怎么能看得過來,我今年都60歲了!庇浾邌枺瑏G了車子按要求是要賠償?shù)。尹大媽說:“賠償,我沒錢,誰知她的車子是自己騎走了還是丟了,反正我沒看見她存過,她手里拿著存車牌,也可能是沒有將牌子交給我就騎走了車子,這都很難說! 隨后,記者來到銀川市城管局直屬一大隊一中隊,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方女士電動車丟失一事,他們協(xié)調(diào)處理過,由于方女士出示的是一張收據(jù),沒有正式發(fā)票,所以,他們做了很多努力,要求尹大媽賠償1200元,但尹大媽以無錢為由,只答應(yīng)賠償1000元,由于雙方對此都不滿意,只能讓方女士到法院起訴。 購車為何沒有正式發(fā)票?方女士將記者帶到她購車的商鋪,商鋪老板(Honcdo)說,方女士的電動車確實(shí)是在他們商鋪購買的,由于方女士購車時,商鋪剛開張,當(dāng)時沒有正式發(fā)票,所以沒有給方女士開,只開了張收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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